0512疫情及停課標準說明

 606家長同學大家好

先修正今天跟孩子提醒的

若疫情升為三級,仍會繼續上課

是升為四級才停課這裡跟大家澄清一下不好意思


目前停課標準如下內容

若學校有最新消息都會再聯繫家長

目前仍維持正常上課

大家明天見

若發現家人有同時位於確診病例公共空間活動史的地點

也希望主動告訴老師哦



新北市新莊區昌平國民小學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

停課、補課及定期評量應變計畫

109323日修訂課發會審查通過

一、 依據:

()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09224日新北教國字第1090312889號函辦理。

()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09317日新北教國字第1090465302號函辦理。

()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國民中小學及教保服務機構停課與課業學習及成績評量實施原則(詳見附件1)

() 校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疫情停課標準(詳見附件2)

() 新北市各級學校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線上補課參考指引(詳見附件3)

二、 停課標準:

() 1班有1位師生被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列為確定病例,該班停課。

() 全校有2位以上師生被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列為確定病例,全校停課。

() 新莊區有3分之1學校全校停課,新莊區停課。

() 前述()()之停課情形,仍應視實際疫調情形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之指示做適當之調整。

三、 補課流程及注意事項:

本校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提供「停課不停學、學習送到家」新北防疫線上學習方案(詳見附件4),供親師生突破時空限制自主備課、學習與複習。學校教職員工生及家長如因武漢肺炎疑似或確診案例,導致個人、班級或全校停課,停課期間針對停課學生,積極利用上開各項資源,持續督導學生課業學習,並妥善輔導給予學生必要之協助,有關停課期間及復課後之補課方式及原則如下:

() 本校訂定停課後補課及居家學習計畫,並事先告知家長,相關資料備查。

1. 個別學生停課(含滯留陸港澳之臺生)

(1) 行政端:停課期間應確實掌握滯留陸港澳臺生滯留原因、返台時間及停課學生健康狀態。

(2) 教師端:

A. 停課期間:定時關懷停課學生學習狀態、宣導新北市各項線上學習資源,必要時,並得依學生需求(如滯留陸港澳學生)協請行政端以紙本寄送方式將課程相關教材提供給停課之學生,俾利進行在家自主學習。

B. 復課後:於課間或課後透過多元方式指導學生未學習之課程,並搭配學習扶助機制及新北市親師生平臺提供學習資源,並確實掌握學生學習進度,避免學業落後。

2. 部分班級停課:

(1) 行政端:

A. 會同該班相關教師商擬停課後之補課事宜暨班級補課計畫。(詳如附件5:班級停課補課計畫範例)

B. 補課採到校補課方式為原則,並於停課日起1週內擬定補課計畫,所有應補課程皆須納入,補課計畫教務處備查。如部分採用線上補課請依線上補課計畫辦理。(詳見附件6:昌平國小線上補課實施計畫)

C. 為掌握課程進度及維護學生受教權益,應於每次復課日起2個月內完成補課為原則。

D. 補課時間可安排於早自習、週六日、寒暑假或課餘時間,惟倘以集中週六或周日方式辦理,應顧及師生身心健康,擇1日為宜;以未排課之下午為優先安排之時段;另倘補課時數不足,尚需於課餘時間補課時,不超過第8節為原則,且午休時間仍應維持原作息。

E. 如有班級遇有尚未完成補課即又重複停課之情況,經課程發展委員會審查,得在同時考量老師、學生作息及學生最佳學習效果之前提下,結合學生居家學習與學校正式課程,以降低重複停課班級之補課困擾。

(2) 教師端:

A. 停課期間:定時關懷停課學生學習狀態、宣導新北市各項線上學習資源,俾利進行在家自主學習。

B. 復課後:配合行政端規劃進行後續補課相關事宜。

3. 全校停課:

(1) 由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決定,採調整上課日期集中於暑假二周到校補課補足,六年級因涉及畢業相關問題,故六年級補課時間採於平日上午(7:50-8:30)早自修、及第8(4:10-4:50)、週三下午和週六一天,為期約3~4週的時間進行補課,其餘補課原則比照上開方式辦理。

(2) 為確保學校師生遭大規模隔離時,停課期間校務運作順暢無虞,並能妥善規劃補課計畫,使用親師生平台內的ZoomGoogle Hangouts meet等平台進行雲端視訊會議(平台使用教學懶人包請至「新北市資訊業務入口網」https://mis.ntpc.edu.tw/查詢)

() 班級停課或全校停課期間,得由學校於確實維護學生學習權益之原則下,得運用「新北防疫線上學習方案」所列各項線上教學資源及平台,自主規劃線上彈性補課計畫(含視訊教學、錄製教學影片…等)並將計畫報本局核定後實施,學校如於停課期間實施線上授課,其授課時數得抵免復課後應補課時數。線上補課實施方式依據新北市各級學校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線上補課參考指引訂定之本校線上補課實施計畫辦理於停課後2 日內將線上補課課程表寄至教育局承辦人信箱。線上授課之記錄於復課後2日內送交教務處彙整後於復課1週內召開成績評量小組會議評估學生學習成效,如學生學習內有不足之處,應請教師於實體補課或正常上課後實施補強或扶助學習,以確保學生學力。相關資料留教務處備查。(詳見附件6:昌平國小線上補課實施計畫、附件7:昌平國小線上補課課程表與教學計畫表)

四、 如停課適逢定期評量時,其因應措施:

() 個別學生補考:考量學生係因防疫停課屬不可抗力因素請各校依「新北市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補充規定」第9點第1款辦理補考事宜,其成績應依實得分數計算以維護學生權益。

() 班級停課補考:

1. 恰遇定期評量日,惟不影響評量課程範圍者(例如:週二至週五停課,週二、週三評量),擇日於復課後1週內完成補考,並請注意命題及評分之公平性。

2. 因停課影響部分評量課程範圍者(例如:前一週之週一至週五停課,次週二、週三評量),校內各領域/科目教學研究會得依課程進度調整命題範圍,並依原定期程進行評量;或由停課班級於完成原定評量課程進度之補課後1週內完成補考。

() 全校停課,而無法依期進行定期評量時,由學校調整實施日期及次數,經課程發展委員會通過後實施。

() 考量補考試題之公平性,建議各校在評量命題時,預做補考所需之備份試卷。

() 請各校依上開規定,於定期評量日前將因應疫情學校停課之定期評量及補考等實施計畫,以通知單及學校網站公告宣達,以利親師生周知。

五、 本計畫經課發會審核後公布後實施,修正後亦同。